主编温静导读:王家卫、秦雯录音被爆事件,是影视圈编剧署名争议与行业复杂生态的一个缩影。它让我们看到了编剧在署名权方面面临的困境,以及背后隐藏的行业权利结构失衡、创作环境恶化等深层次问题。
来源: 内参—主编温静
日前,影视圈一场由录音引发的风暴,让大众的目光聚焦到了编剧署名这一长期被忽视却又矛盾丛生的领域。青年编剧古二(程骏年)曝光的一系列涉及王家卫与秦雯的录音,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将编剧署名背后的行业乱象、复杂的利益纠葛以及创作生态中的种种问题,毫无保留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事件回顾:
录音背后的多重纠葛
(一)首次爆料:署名权的初步质疑
早在2023年《繁花》开播之际,古二便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主张自己对剧本的创作贡献与应得署名权,然而在当时并未引起广泛关注。直到2025年8 - 9月,古二再次发力,通过公众号晒出聊天记录并曝光录音,内容涉及《繁花》剧本创作过程中的诸多细节,这才使得事件逐渐浮出水面,进入公众视野。
在这些爆料中,古二强调自己承担了《繁花》阿宝股票线、汪小姐外贸线、李李复仇线等核心剧情创作,但最终仅获得“前期责任编辑”的署名,这与他自认为的创作付出严重不符。
(二)二次曝光:录音中的更多内幕
2025年10月31日,古二在小红书开通账号并发布7段总时长超一小时的“会议纪要”录音。这些录音中,不仅有关于《繁花》创作的讨论,还包含大量对演员的评价,如王家卫称唐嫣“很装”,秦雯与王家卫评价陈道明“阴阳同体”“是极品” ,王家卫认为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灯”等。此外,录音还提及刘诗诗粉丝控诉台词被删,直指演员团队与编剧之间的矛盾。这些内容一经曝光,迅速引发网络热议,相关话题纷纷登上热搜,使得事件热度持续攀升。
(三)剧组回应:坚决否认与法律反击
面对古二的爆料,《繁花》剧组迅速做出回应。在声明中,剧组称古二仅是“前期资料收集小组成员”,在2020年12月31日开机3个月后,未经沟通便自行离开剧组,并擅自带走前期筹备资料,此后再未参与后续工作。剧组强调给予古二“前期责任编辑”署名符合其工作职责,否认其编剧身份。
同时,剧组指责古二发布的文章内容存在大量主观臆测和虚构情节,利用职务之便偷录私人对话并加工、筛选后非法公开,严重侵害他人隐私,损害制片方商誉,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随后,古二的微信公众号因“违反运营规范”被封禁,小红书内容也大多被屏蔽。
编剧署名争议:
行业顽疾的深度剖析
(一)署名标准的模糊地带
在影视行业中,编剧署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及《实施条例》第三条,编剧的署名权以“独创性表达贡献”为核心,但在实际操作中,“独创性表达贡献”的界定十分模糊。对于一部影视作品的剧本创作,往往涉及多人参与,从大纲构思、情节设计到台词撰写,不同人员的贡献程度难以精确衡量。像古二与《繁花》剧组的纠纷,古二认为自己承担了核心剧情创作,但剧组却以其仅负责资料收集为由给予低层级署名,双方对“独创性表达贡献”的认知差异巨大,这也导致署名争议频发。
(二)权利不对等下的弱势地位
在影视产业链中,编剧尤其是新人编剧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导演、制片人以及影视制作公司往往掌握着更大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在这种权利结构下,编剧在署名问题上缺乏有效的谈判能力。例如,一些知名导演奉行“导演中心制”,将自己视为作品的绝对核心,忽视编剧的创作贡献,随意更改署名安排。新人编剧为了获得与知名团队合作的机会,往往只能被迫接受不合理的署名条件,甚至在没有合约保障的情况下“为爱发电”,一旦发生署名争议,他们在维权过程中也会面临诸多困难。
(三)行业潜规则的推波助澜
影视行业存在一些不成文的潜规则,进一步加剧了编剧署名争议。比如,一些制作方为了吸引投资或提高项目知名度,会倾向于挂上知名编剧的名号,即使这些知名编剧可能在实际创作中参与度不高,而真正付出大量心血的新人编剧却被边缘化,创作成果被归为“团队成果”,得不到应有的署名和认可。此外,“师徒制”“助理岗”等形式也容易成为剥削新人编剧的幌子,新人以助理身份从事核心创作,成果却被师父或上级归并,自己只能在漫长的等待中期待机会,形成恶性循环。
爆料背后的复杂生态:
行业结构与创作困境
(一)金字塔下的行业生态
古二与王家卫、秦雯的纠纷,反映出影视行业典型的金字塔结构。处于顶端的是手握巨大话语权的国际大导和被主流认可的知名编剧,他们在创作中拥有绝对的主导权,包括对剧本的最终决策权和署名的决定权。中层则是一些能够在项目中起到协调、管理作用的制片人、资深编剧等。而底层则是大量鲜为人知的新人编剧、小编剧,他们承担着繁重的创作工作,却在权利和待遇上处于劣势,很容易成为被剥削的对象。
(二)艺术追求与商业利益的冲突
影视创作既是一种艺术表达,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艺术追求与商业利益之间常常存在冲突,这也对编剧署名产生影响。从艺术角度看,编剧希望自己的创作能够完整呈现,通过精心构建的故事和人物展现独特的艺术风格;而导演则可能从影片整体的艺术构想出发,对剧本进行修改和调整,以实现自己的艺术表达。
从商业角度看,制作方更关注作品的市场吸引力和商业回报,会在署名等方面进行一些商业考量,如使用知名编剧或导演的名号来吸引观众和投资。这种艺术与商业的双重考量,使得编剧在创作过程中面临诸多限制,其署名权也容易在这种复杂的利益博弈中受到损害。
(三)信任危机与创作环境恶化
录音事件的曝光,不仅揭示了编剧署名争议,还引发了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在影视创作中,导演、编剧、演员等各方需要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才能创作出优秀的作品。然而,私自录音并公开的行为,打破了这种信任基础,使得创作者之间在交流和合作时产生顾虑,担心自己的言论被泄露和曲解。这种信任危机将对未来的影视创作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创作者之间难以坦诚沟通,创作效率和质量也可能因此下降。
行业案例对比:
相似困境与不同结局
(一)《风筝》编剧维权案
电视剧《风筝》的编剧林宏为维护自己的署名权,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维权过程。林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创作贡献,但最终仅获赔15万元。尽管胜诉,这样的赔偿与他的付出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也凸显了编剧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即损失认定难、赔偿金额低,难以真正弥补编剧的权益损失。
(二)《隐秘的角落》编剧维权案
《隐秘的角落》两位编剧在维权后仅获得前三集片尾署名。这一案例同样反映出编剧在与制作方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即使有一定的创作成果和影响力,也难以争取到应有的全面署名权,行业内对编剧署名权的保护力度亟待加强。
通过与这些案例对比可以发现,编剧署名争议是影视行业的普遍问题,不同案例虽有差异,但都反映出编剧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的证据获取难、损失认定难、行业成本高等共性难点。这也警示行业,必须重视编剧署名权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立公平合理的署名机制,以避免类似纠纷的不断发生,维护影视创作的良好生态。
解决之道:
构建公平合理的创作环境
(一)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影视行业的法律法规,明确编剧署名权的界定标准和保护范围。细化“独创性表达贡献”的衡量指标,制定具体的署名规则和纠纷解决机制,为编剧维权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使编剧在面对署名争议时有法可依。
(二)建立行业规范
影视行业协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编剧署名等问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公正的署名审核机构,对影视作品的编剧署名进行审查和认证,确保署名与创作贡献相符。同时,对违反署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维护行业秩序。
(三)提升编剧地位
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编剧的专业素养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其在影视创作中的话语权。鼓励编剧成立自己的组织或联盟,加强团结协作,共同维护自身权益。制作方和导演也应尊重编剧的创作成果,建立平等、合作的创作关系,促进影视创作的良性发展。
王家卫、秦雯录音被爆事件,是影视圈编剧署名争议与行业复杂生态的一个缩影。它让我们看到了编剧在署名权方面面临的困境,以及背后隐藏的行业权利结构失衡、创作环境恶化等深层次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制作方、创作者等各方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合理、健康有序的影视创作环境,让每一位创作者的付出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推动中国影视行业朝着更加繁荣、成熟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待更多优秀的影视作品诞生,而不是让创作背后的纷争掩盖了作品本身的光芒。
